老师,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进行不动产建筑时,要转出40%的进项税,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第二年可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请教老师,那以前贷方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也没销掉啊?正常不应写在相反分录吗?
清风拂面
于2018-12-12 12:44 发布 1868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8-12-12 12:46
你好,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60% 应交税费-待抵扣40%贷原材料,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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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设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8-12-29 14:55:32

您好
记账时该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20-12-30 21:06:14

你好,是应交税费_待抵扣进项税额
2021-02-19 09:55:37

可以
贷抵扣是辅导期和不动产分期抵扣用的
2019-03-14 09:28:58

你好,是的,没错是这样转的
2019-04-11 17: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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