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去税局办简易征收备案需要什么材料,用写情况说明吗!建筑业情况说明怎么写,得提现什么?
靜水微瀾
于2018-12-13 12:00 发布 165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13 12:03
您好!要合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填个表,就可以了。但是合同,上面应该注明是甲供材料,或者清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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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合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填个表,就可以了。但是合同,上面应该注明是甲供材料,或者清包工
2018-12-13 12:03:18
你去看看当地的税务局官网有模板没 如果税局不要求格式的 你可以百度一个参考按实际情况写即可 情况内容写明你公司按照哪项规定的相关条件,逐条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最后申明需要简易征收即可。
2018-10-31 14:38:01
这情况说明就是你单位的情况,例如是小规模纳税人,这项业务的介绍,发生什么业务往来,对方要求开局增值税发票,没有具体的格式,按实际情况写清楚了就可以
2014-09-13 11:14:28
你好!差额申请看看这里 http://www.docin.com/p-597176001.html
说明可以借鉴营业税的,只是把相关政策改成增值税的就可以
http://www.tianshanghang.com/ZhuCe-16-GongSi/20101132353.shtml
2016-06-19 23:34:57
你好,必须选择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有哪些?
答复: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参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3种建筑服务有哪些?
答复: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方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参考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参考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择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是否还需要向税局备案?
答复: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二)为甲方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2020-07-24 16: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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