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会计上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也是独立不用汇总到总公司去),如果注销,账上欠供应商的款是否可以全部转到欠总公司名下去,由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注销的分公司账上只体现欠总公司的,这样处理可以吗?
ZLJ
于2018-12-15 20:02 发布 775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8-12-15 20:06
您好,应该来说注销的时候,所有的往来科目都需要转平,你转到和总公司的往来,这样往来还是没有平,最好和你们当地税务局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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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来说注销的时候,所有的往来科目都需要转平,你转到和总公司的往来,这样往来还是没有平,最好和你们当地税务局核实一下。
2018-12-15 20:06:54

这个你首先看合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这个就需要和各当事方协商处理了。
这个实际情况实际处理,
2021-08-28 18:58:01

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单独核算缴纳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是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
2019-07-24 14:01:50

你好,是分公司缴纳,只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申报的
2018-01-09 21:57:34

他自己交的话,也只是预交的时候自己缴纳,汇算清缴还是要一起会算的。
2022-01-13 1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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