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A市,然后在B市有工程施工项目,预缴了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分录是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那这个个人所得税是公司承担的,请问月末要怎么计提?将应交税金的借方余额怎么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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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2-17 15:04 发布 61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2-17 15:08
您好,这个应交个人所得税,是公司在B市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吗?如果是的话,建议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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