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年前未还借款个税风险是指股东借款还是法人,或者是自然人股东?法人独东不存在个税又会有什么风险!
ZZB2019
于2018-12-17 19:59 发布 759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2-17 20:0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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