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是异地的总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为了解决异地合法经营的问题,分公司就只是发工资及社保公积金扣缴个税,其他经营业务都是在总公司,每个月总公司把工资转账给分公司,请问老师,我做账的时候,工资的费用能否计提在总公司?谢谢
963
于2018-12-18 11:03 发布 1936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8-12-18 11:25
你好,你们分公司只是实行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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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分公司只是实行报账制
2018-12-18 11:25:31

你好,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话是可以的。
2019-10-10 18:12:10

您好,3、4月份,分公司,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5月份,分公司,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019-07-11 17:14:55

老师像这种情况B城市的个税系统不需要操作吧
2018-10-10 10:35:46

你好 ; 这个钱要分公司还给总部的吗 ? 这样好判断分录
2022-03-15 09: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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