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我们公司的厨房员工和门卫都是我们自己在外面找的人,不属于公司内部员工,也不是劳务派遣的,平时都做在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里面。这样正确吗?不正确应该做在哪个科目?
Prudence
于2018-12-20 09:50 发布 98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12-20 09:52
如果是长期在公司内提供劳务,享受公司正常员工的待遇,是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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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在你单位劳务吗?是的话不用应付职工薪酬
2020-03-23 15:23:50
不用的
不是你单位职工不用
2019-09-20 15:58:46
要走的
2018-02-27 21:12:31
原来是把外包劳务费计入了负债科目,现在想调整到费用,而且要损益不受影响??
2019-04-26 10:47:56
可以这样账务处理。
2019-02-22 14: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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