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物流公司,运输货物破损,客户收取的赔偿(客户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转由供应商承担(我司也开了同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供应商),我没有确认收入和成本,而是通过其他应收款做账,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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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12-21 09:49 发布 1942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21 09:50
那不可以的,除非你们不开具发票,由客户给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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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可以的,除非你们不开具发票,由客户给供应商承担
2018-12-21 09:50:58
你好可以抵扣,保险款冲减维修费用的损益科目
2024-08-20 10:04:40
学员你好,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3-01-04 15:10:35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这里
2022-04-13 09:48:26
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5-12-10 0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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