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彩丽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8-12-21 11:25

实习人员在试用期间取得的用工单位支付的所得,应当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实习人员在试用期间取得的用工单位支付的所得,应当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12-21 11:25:33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规定的,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支付的所得,如果按工资、薪金所得处理,应当是受雇个人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由用工单位指定或安排并接受统一管理,从事用工单位经营范围内业务工作的这种情形。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形的,受雇人员取得的收入就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
2019-05-08 14:50:53
你好 不是单位职工按劳务 报酬 申报个税
2019-07-24 17:34:31
这个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来申报
2018-11-06 13:52:17
你好,兼职人员的工资是属于劳务报酬。
2018-07-23 09:51:3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