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小规模企业,属农业行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按季度申报,但之前有补贴放在递延收益科目,每月摊销,但是今年7月至11月因会计离职没做账,请问我现在接手做要不要把7月至11月摊销金额合计一起补在12月份来做账?谢谢
肖芳
于2018-12-25 14:48 发布 781次浏览
- 送心意
汪晨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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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补摊金额就可以了。
2018-12-25 14:49:14

这个就不算你的收入,不用计入其中
2019-07-17 07:23:00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你好,是这样处理的
2017-07-08 16:12:27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会计分录:
1.设备:
①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③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016-07-24 10:34:50

你好,那个不加到营业收入里面
2021-04-08 13: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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