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合同签订是分2年付清。合同是2016年8月签订的。2017年税率调整。现在对方坚持要我开余款的17%发票。是否合理。同时,我现在开17%的发票,税务上是否有问题
美满的小虾米
于2018-12-27 22:02 发布 794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对方要求是合计的!因为有合同在先,即使找也有的说
2018-12-27 22:06:54
你好,如果是现在才完成的话,不能按照17开具
2018-09-11 10:42:16
现在只能按16%开票了
2018-11-29 14:44:31
你好,是的,合同事前签订的,已经发生没有开具发票的是17%
2019-06-17 10:28:54
您好
请问当时价税合计是多少金额
2019-07-05 11: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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