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国内教育培训公司向香港公司(由境内股东设立,就是为了支付境外聘请的老师发工资)支付教师工资、房租,香港公司那边自己在境外发工资,这些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拿到香港公司给的发票,我们这边是入主营业务成本吗?(网上培训的)
执笔
于2018-12-28 08:45 发布 701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2-28 09:25
你好,国内教育培训公司向香港公司(由境内股东设立,就是为了支付境外聘请的老师发工资)支付教师工资、房租,香港公司那边自己在境外发工资,这些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拿到培训的发票,就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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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09:25
紫藤老师 解答
2018-12-28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