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的,如何预缴增值税税款?预缴税率是多少?
桃子好吃
于2018-12-28 10:57 发布 3402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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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核算处理
2018-12-28 10:58:46

你好,同学。
也是按5%预缴,你回机构地只是申报,不再交了,你预缴已经缴完了
2019-10-16 09:53:56

可以简易按这个5% ,不简易这个是按9%
2020-05-25 08:47:2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19-03-24 10:31:0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016-04-12 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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