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薪資 1月發放的 .並且在1月就申報的.那可以適用新個人所得稅法嗎?如果適用的話.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裡只有2019年的版本(所屬期間為1月份)能夠使用專項扣除,並且不能更改所屬期間為12月份,如何申報才是正確的呢?
活力的外套
于2019-01-04 12:32 发布 56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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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那就把12月工资按1月份的工资申报,进行专项扣除处理,以后顺延即可。
2019-01-04 13:04:30
同学 您好
1月份发放12月份的工资 如果1月申报的话 还是选择旧申报系统申报
2019-01-09 12:56:45
你好,不可以的
2017-03-23 09:03:17
个人建议最好加上申报个人所得税
2016-04-25 10:36:05
您好,到时候是可以申报的
2019-05-24 14: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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