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恩熙老师

职称6年财会和3年税务实操经验,会计师,6年财务岗位经验+4年税务岗位经验

2019-01-04 16:56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财税2016第60号文件的执行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 )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8年尚无延续执行的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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