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渠道商,以公司的名义收费(拿着我们的收据),我们实际收到的钱是扣去给客户的回扣的,然后我们再给渠道商返佣金。有点乱,举例说明:我们向客户开了100块钱的收据,其实是只收到了80块现金,有20块钱给了中间介绍人。然后我们再返佣金给帮我们收钱的渠道商,实际上,我们因为这个业务只赚了40块钱。那我应该确认多少钱的收入?如何做账才能更省税?
粗犷的火
于2014-09-19 13:39 发布 1273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确定收入100,中间的给钱给中间人和再返佣金都是费用。
2014-09-19 14:34:51
应该确认100元收入,其他确认为费用入账
2014-09-19 14:27:58
确认100元的收入,给中间介绍人及渠道商的佣金做为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
2014-11-04 08:09:41
你好,销售方可以开负数发票。
2020-06-29 09:45:59
你好 你这个是支付出去的 应该是计入成本去; 但是如果没有收入的话 就不应该直接入成本科目去的
2021-05-17 2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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