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中,应交税费那块已经计算了25000*0.06的销项税费,为什么在后面这个位置,又计算了一遍25000中包含的5000的收入的销项税额,没有重复计算吗?那5000是包含在25000中的呀
花花
于2019-01-06 08:25 发布 54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老师--追梦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1-06 10:31
您在图片中画圈的两个地方,是根据协议确认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第一个销项税额1500=开学第一次支付款项25000×6%=1500,第二个销项税额900=第二次付款2018年2月28日应付的15000×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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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的。
2019-02-19 21:57:40
你好!操作可以这样,但是本身没有这样要求。
2020-08-14 11:40:20
你好,这种情况不需要做结转未交增值税的分录
2017-05-22 15:36:09
是的
2017-04-15 16:38:15
你好!如果不存在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不做这一笔分录。直接将销项进项税额差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2019-05-24 1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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