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马商贸企业正常营业期中第30笔业务,老师讲的分录是借财务费用(短期借款利息)8266.67 借长期借款—应计利息(长期借款利息)12400元,贷应付利息20666.67元,这样处理是不是错误的,我认为借方应该是财务费用(长短期利息之和)
只知坚持
于2015-06-27 16:27 发布 1062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06-28 10:26
你好!长期借款的利息是在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下核算。因为一般长期借款不会当期付利息的。看一下定义http://www.chinaacc.com/new/635_712_201011/12le818858159.s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