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底出工伤事故,已在公证处签协议(公司名义签署)赔偿,这个赔偿款是由个人先垫付支付的,此赔偿款是否可做2018年费用做税前扣除呢?
8888
于2019-01-10 12:00 发布 523次浏览
- 送心意
Kim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1-10 12:01
是2018年产生的,就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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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18年产生的,就可以的啊
2019-01-10 12:01:16
你好,你们单位承担的做营业外支出不可以抵扣的
2024-08-02 19:01:40
您好,这个是可以当年扣除的,能
2024-08-17 21:39:05
你好,不可以的
2017-02-20 16:09:12
你们单位承担的做营业外支出抵扣不了的。如果是你单位职工的,做福利费按工资的14%抵扣所得税。
2024-08-02 19: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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