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2019-01-10 13:29

应该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是一并计入。

海滩 追问

2019-01-10 13:45

这个相当于公司还在筹建,还没法营业

海滩 追问

2019-01-10 13:47

投资主要在前几年,前几年大量亏损,等到开业,已经过了弥补亏损时间年限了,那前几年就白白亏损,后面收入的钱还要交税

方亮老师 解答

2019-01-10 13:48

您的疑问是什么?祝您工作愉快!

海滩 追问

2019-01-10 13:54

前几年还在打造,大量投入,每年亏损。如果按发生时就计入成本,等到第10年时,开始盈利,但所得税弥补亏损只能追逆到前五年,那前五年投入的成本在第10年所得税汇算时就弥补不了吗?

方亮老师 解答

2019-01-10 14:03

筹建期没有5年限制,都可以弥补的。

海滩 追问

2019-01-10 14:14

意思是我每年按实做成本,等到有收入时,不管前面好多年的亏损都可以弥补?

方亮老师 解答

2019-01-10 14:19

是滴。祝您工作愉快!

海滩 追问

2019-01-10 14:32

老师,附加税可以不计提,交时直接做税金及附加吗

方亮老师 解答

2019-01-10 14:35

必须计提。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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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应该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是一并计入。
2019-01-10 13:29:30
同学 你好 如果是筹建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就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后期有收入了再分摊 如果已经开始生产 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那些 直接按月计入损益费用类科目
2018-12-18 09:18:51
你好,是的
2016-12-01 15:44:24
可以的,计入费用就可以的
2020-07-22 16:53:09
对开办期的起止时间目前存在不少误解,最常见的就是认为“开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止。”其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国家税务总局97年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很明显03年的文件和97年的文件差异很大,97年规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开办期,03年改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经济情况差异很大,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断那天才是“生产经营之日”,为了防止企业骗取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不得不采取使用营业执照这个易于掌握的标准,而且由于这些优惠政策是针对第三产业的企业,相对于工业企业来说,这些第三产业的企业开办期较短,这样规定对其影响基本不大。但是如果是工艺复杂的工业企业或者大型商业企业,以营业执照为标准就不合适了。即使一般的工业企业,盖造厂房也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何况还要安装设备等其他的准备时间,所以以营业执照作为开办期的截止日期是不妥的。同时税务总局的上述文件只是对一个优惠政策的界定,不能随意扩大到开办费的计算上来。因此,05年8月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证,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这个规定基本与05年税务总局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不同企业需要进行具体的职业判断。例如一般的商贸企业和服务性行业可以正式开业纳客的当天作为开办期结束,工业企业可以第一次投料试生产作为开办期的结束。
2016-08-22 2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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