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林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5-12-14 11:23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
  
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

  
2、如是销方,选择二、销售方申请,理由根据您的情况来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发拒收的:指的是您的发票已交给过购方,购方退回来的(同时让购买方出具购方证明);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的:指的是您自己发现此发票开错了等原因,还没有交给购方的情况。

  如是购方,选择一、购买方申请,如选择已抵扣,发票代码和号码不需要再填,直接点确定即可;如选择未抵扣,再选择相应的原因。

  
3、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并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输入联系电话和申请理由。

  
4、将该申请单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5、 将电子申请单导出至U盘根目录
6、将已盖公章的两份纸质申请单、存放电子申请单的U盘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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