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1-10 22:37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

缴纳时作分录: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作账: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庄老师 解答

2019-01-10 22:39

年度结转时,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余额,作结平处理。

平时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在年底一次性结平各明细科目余额,结转前要看应交增值税科目是贷方余额还是借方余额。

1、若应交增值税是贷方余额,则先按正常月份,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然后将增值税三级科目的余额作相反方向分录结转,结转后“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若应交增值税是借方余额,说明有留抵,则只留其余额作为进项税额科目余额到下年抵扣,剩余其他按原明细科目余额作相反方向分录结平。

3、如果年末没有在软件中做以上凭证进行对转结平,也可以在软件中直接将应交增值税的相关明细科目年初余额直接修改结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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