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计把2017年的年终奖计提在了2018.1月,2018.2月申报并发放。我现在计提2018年的年终奖,但是个税系统已经不享受年终奖的优惠,因为一年只能申报一次年终奖。我问了12366,要不年终奖计入2018年12月工资合并预提,要不2019.1月预提再申报。合并的话个税基数大了,明年的话累计收入高了。你觉得我怎么操作更合理?
神奇小飞侠
于2019-01-10 20:14 发布 91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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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还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单独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
2019-01-10 22:30:44
你好,是的,按照1月份的申报
2019-02-18 13:53:14
没事,我们也是这样,这样没什么问题的。
2021-11-17 08:59:53
你好,是的,是按计提应付未付的工资金额申报
2019-11-02 10:51:08
你好,4月申报个税是3月应计提工资金额
2020-04-23 1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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