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一下办公室购买的纯净水,计入哪个科目? 问
那个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答
老师,公司的车,过高速的过路费上,那个小发票上面,有 问
没有打车牌号码,可以税前扣除的 答
因改扩建,办公楼折旧未提完,办公楼拆除,账务怎么处 问
借:在建工程 原值-折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答
老师 公司购买了一批料包,实付3.6万,对方开票4.5 问
你好,退货的这一部分不用给对方开发票,然后对方给你开负数发票就行。 答
净利润率公式是什么 问
净利润率公式是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答

老师,请问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怎么缴纳个税?可以免交吗?
答: 您好,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办法为: (1)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3)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 你好 不超过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就可以不缴纳 超过部分缴纳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经济补偿金的部分要交个税吗
答: 你好,是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吗


悠然独步天下 追问
2019-01-11 12:04
悠然独步天下 追问
2019-01-11 12:04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1-11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