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税收系统里报错所属期了 已纳税 11月份的工资12月发的报成11月所属期了 之前的都是在总公司申报 11月改到分公司申报 也就是说报错的这个月是分公司第一次申报职工工资 应该怎么办 要怎么更正 如果不更正的话 10月份的工资就重复申报了 (总公司和分公司都申报了)如果不能更正 那12月份的工资 也就是所属期在1月份的这次不申报是否可以 ?
欢呼的导师
于2019-01-11 16:45 发布 90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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