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时,不视同销售,那么进项税需要做转出处理吗?
2018
于2019-01-11 22:37 发布 3376次浏览
- 送心意
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1 22:39
你好,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按规定产品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的,填写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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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按规定产品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的,填写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栏。
2019-01-11 22:39:33
您好,因为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要作为卖出处理,所以视同销售,而外购商品可以作为一开始就用于职工福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而购买时抵扣了增值税,所以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2018-08-22 22:34:4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2017-06-23 09:27:4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2017-06-21 20:21:50
你这个问题问的真好,好多学员都没想过这个问题,说明你真的用心学习了,外购货物作为福利费了是直接消费掉了,增值税的链条在这里断了,因为是外购所以开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就要转出了,而自产自用的产品用于福利,也是这个意思,但是物货是自产的,只能相当于销售了
2018-07-18 1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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