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1-13 08:29

你好,按照正常申报纳税

庄老师 解答

2019-01-13 08:35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1.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 
 
  2.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3.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 
 
  (1)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2)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以及上年度认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3)企业计算分期预缴的所得税时,其实际利润额、应纳税额及分摊因素数额,均不包括其在中国境外设立的营业机构。 
 
  (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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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照正常申报纳税
2019-01-13 08:29:41
总分公司合并汇总纳税是税法允许的,补亏通过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按合并报表后的亏损额填。如果合并后是盈利的,则无法补亏。 因为一开始就按独立申报操作的,该补亏,需要与税局做好沟通工作。如果税局强制性不允许不亏,那分公司的亏损确实无法弥补了。
2020-03-18 18:12:41
你好! 对的,填写汇总数字就可以了
2019-07-05 06:55:03
你们总公司没有汇总吗
2020-04-17 11:34:35
平时各自申报,年终汇总申报,分配到各分公司再分别申报
2017-07-13 2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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