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核定,12月开票60万,但是没有成本票,如果成本暂估40万,18年第四季度的所得税清缴后,到19年1月改核定征收,然后把暂估冲回,把40万收入按核定税率再缴税,这样可行不?
轻描淡写、幸福的旋律
于2019-01-13 15:17 发布 77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1-13 15:21
您好,核定征收不会有纳税调整 不是根据利润交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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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收入总额核定) =收入*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
2种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成本费用核定) =成本/(1-成本利润率)*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
3种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2017-10-13 15:29:09

收入*核定率
这个是应纳税所得额
2021-05-05 09:44:51

您好!收入乘以征收率乘以所得税率。
2017-03-27 17:33:49

您好,核定征收不会有纳税调整 不是根据利润交所得税的
2019-01-13 15:21:21

你好
核定应税所得率:应纳税额=营业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核定应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020-04-27 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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