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计提的工资未发放完,2019年4月10日做了2018年的汇算清缴,那2018年计提的工资是要在2019年4月10日清缴前发放还是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发放,才能在2018年税前扣除?
兰
于2019-01-14 11:14 发布 1267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4 11:15
同学 您好
2018年计提的工资未发放完,2019年4月10日做了2018年的汇算清缴,2018年计提的工资是要在2019年4月10日清缴前发放才能在2018年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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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1月份补计提并发放了19年12月份的工资,是可以在19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前扣除的
2020-05-25 19:49:57

你好,按实际支付的。汇算清缴前支付都可以在21年度税前扣除。
2022-01-24 17:45:12

5月31日之前发放。。。。
2019-03-17 19:16:26

同学 您好
2018年计提的工资未发放完,2019年4月10日做了2018年的汇算清缴,2018年计提的工资是要在2019年4月10日清缴前发放才能在2018年税前扣除
2019-01-14 11:15:39

你好,是当月计提的,次月或以后月份支付
这样才可以扣除的
2016-12-27 2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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