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接手一个零申报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有什么风险?
懂你~
于2019-01-16 14:04 发布 1451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6 14:08
你好,该公司如果规模不大,经营业务单一,从法律上需要注意该公司股权关系是否明确、股东投资是否到位、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是否真实、资产负债情况是否良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运转是否正常、公司章程是否完整与合法、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和劳动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并注意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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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公司如果规模不大,经营业务单一,从法律上需要注意该公司股权关系是否明确、股东投资是否到位、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是否真实、资产负债情况是否良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运转是否正常、公司章程是否完整与合法、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和劳动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并注意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019-01-16 14:08:16
您好,代理记账公司接回来,要做好交接手续,凭证,申报表,往来账,明细账,存货,总账,财务报表,税务局网址登陆名密码,个税申报源数据,等一系列的东西都需要清点清楚
2021-12-16 19:40:00
你好,交接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编制完毕。
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账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具体情况而定,以将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代理记账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2019-01-02 09:12:38
你好,你需要知道这家企业所在地的相关税收政策,申报等等,如果这些你都清楚,你可以接
2016-08-17 15:30:59
你好,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①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②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③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④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019-05-10 15: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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