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和乙(女)离婚了,把房子转给乙,甲没房子了,甲后来又跟丙结婚了,丙的是婚前财产,甲可以享受贷款扣除吧?丙呢?
RR
于2019-01-17 13:43 发布 53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1-17 13:55
你好,甲可以和丙可以分摊享受,或一方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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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甲可以和丙可以分摊享受,或一方享受扣除
2019-01-17 13:55:09
甲当时的房子是否已经享受扣除?
2019-01-17 10:55:05
你好 不可以的 只有甲才可以享受扣除
2019-05-17 18:03:20
你好 已经享受过了 不影响享受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0-06-17 14:55:1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4-03-27 1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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