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7 14:38

你好(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