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答案怎么能是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呢?
•﹏•
于2019-01-17 18:39 发布 1186次浏览
- 送心意
蒙蒙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这样理解的对吗?——是对的;
2022-04-25 09:41:40
你好,增值税计算基础应该是含消费税的。
2019-10-25 17:18:30
您好,这道题的答案是AC
2022-01-04 11:23:00
你好,
对的。辛苦啦
继续努力,祝你顺利过关。
2020-05-22 22:08:58
你好,题目告诉你了该材料同类物资在B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70000元,按照这个计算消费税。如果没有同类物资的销售价格才用组成计税价格,所以答案为59000
2018-10-24 22: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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