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1-17 23:5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因此,纳税人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汇算、结算清缴退税:一、申请退税的书面报告;二、《退税申请书》。纳税人办理退税时,需要提供下列缴税凭证的其中之一: 
(一)缴税回单。 
(二)《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应用ETS缴税开具的缴税回单或银行存折需要换开的税票)。 
(三)《税收通用缴款书》。 
(四)《税收通用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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