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庸者
于2019-01-20 17:16 发布 3749次浏览
- 送心意
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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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意思就是您在复议的时候,之前的行政行为要继续执行,不能说您复议就不执行了
2019-01-20 20:10:56

比如,税务机关对企业做出停止领购发票行为,被复议了,在复议期间,税务机关可以恢复领购发票行为。
2019-04-28 17:08:53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仅审查合法性。
3.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
4.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裁决作出后,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
2022-04-11 12:15:11

税务行政范围
2015-12-26 18:54:58

你好:负担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对相对人予以不利益或侵犯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又称不利行政行为或损益行政行为。例如对相对人的罚款、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等。
2021-12-14 18: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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