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 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构不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仰望星空
于2019-01-22 11:16 发布 721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不构成的,按2019年教材观点,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的。
2019-01-05 12:01:49
你好!
改了
单独反映了,记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了
2019-01-22 11:17:08
你好!
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需要单独记入“应收利息”科目
2019-03-01 12:57:46
你好!
对的
单独体现为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息
2019-01-19 09:59:51
要分情况的。
如果是“购入时”已经包含的已宣告但未尚未发放的利息,就借记“应收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如果是“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则借记“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等收到利息款项时,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
解析:只有涉及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才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作相反的分录。
而你所说的是利息收入的确入,因此应将本期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
2016-08-19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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