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贻斯
于2019-01-23 09:08 发布 2063次浏览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23 09:09
2019年劳务和工资薪金合并为综合所得 年底汇算清缴个税
贻斯 追问
2019-01-23 09:44
老师,比如我去税务局开了个劳务发票10万给某公司,然后在税务预缴了1.5%的个税,我平时工资是5000一个月,到年底汇算清缴后我的个税就是把全年所得16万做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就是我再补缴:(160000-60000)*0.8*10%-2520=5480-预缴1500=3980?这样计算对吗?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1-23 11:05
不是你这么计算, 劳务费收入额:160000-160000*20%=128000 (128000+60000-60000)=128000 税率为10% 税金=128000*10%-210*12=10280 补缴 10280-1500=8780
2019-01-23 11:24
老师,年底劳务的收入和工资合并为综合所得,但是年底之前每月还是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纳税额,劳务的话就是先预缴完之后,年底汇算清缴时按综合所得计算,如果说年底汇算清缴时不补缴劳务这块个税只计算工资薪金的,税务会查个人还是收取劳务发票的公司?
2019-01-23 11:26
现在都有个人信息的,应该是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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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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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1-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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