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给个人,合同约定,利随本清。现在合同到期了,借款人未还钱,利息也没有收到。这种情况需要交增值税吗?还是实际收到时交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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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1-24 15:10 发布 1500次浏览
- 送心意
果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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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合同到期了,即使没收到利息,也要确认利息收入,交增值税。
2019-01-24 15: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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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交的。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3%
2017-05-10 13: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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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是借款人本身的错误需要按照借款合同开始日计算利息
2021-05-26 10: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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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交增值税,按照约定的利息收取时间缴纳,比如月底9月份收取利息的,那么10月初申报缴纳增值税,但不应该跨年
2019-09-24 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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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出借方需要缴纳增值税,按利息计算缴纳。不收取利息的,不缴纳增值税
2019-09-25 1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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