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28 10:16

原来影视行业有的一些优惠在2018年基本都已经取消了 
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电影市场出现飞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优秀电影、优质偶像层出不穷,国产电影的国际竞争力也不断加强。随着移动互联技术、拍摄设备的普及,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多,社会资本也逐渐加大投入力度。为继续促进我国影视行业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强化税务部门“放、管、服”工作,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促进影视行业产业化、推动国产电影发展的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梳理、汇总如下: 
 
1.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第一条 
 
2.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财教〔2014〕56号)第四条 
 
有效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办理资料:A03007《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的批文(或者复印件) 
 
2.所得税优惠政策 
 
优惠内容:对设在西部地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设在西部地区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4. 201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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