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员工工资6000.00发18年年终奖6000.00,合并工资发放与单独发放,个税该如何计算?年终奖是否可以用现金发放?
Sunshine
于2019-01-28 10:19 发布 734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1-28 10:22
你好,
合并:(6000+6000-5000-三险一金-附加扣除)余额找税率
单独:6000/12找月度税率表税率后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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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合并:(6000+6000-5000-三险一金-附加扣除)余额找税率
单独:6000/12找月度税率表税率后计算缴纳
2019-01-28 10:22:50

可以,只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放就可以计入17年工资薪金总额
2018-09-18 10:10:16

两者可以一起合并申报个税
2022-02-18 16:19:27

你好
先用年终奖除以12得到的商数,确定税率,速算扣除数
然后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当月工资低于5000,需要用年终奖减去工与5000的差额,然后按上述方法计算的
2020-01-13 09:42:16

"不需要,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017-06-05 18: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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