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合伙企业法律制度里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企业事务管理方面有没有执行权
坚持
于2019-01-29 08:18 发布 697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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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执行权限
2019-01-29 08:19:47
你好同学,特殊合伙企业也是属于合伙企业的,只是内部的责任划分有区别,对外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
2019-12-07 07:27:31
D(1)选项A:在普通合伙企业(所有的普通合伙企业,不论一般的,还是特殊的)中,所有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2)选项B: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拥有自己的财产且财产独立于其合伙人;(3)选项C: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先分后税”,由合伙人分别纳税。
2024-06-04 19:32:52
A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24-02-25 18:35:08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021-06-25 23: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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