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1-29 11:11

您好,保险代理佣金收入,如果月收入金额低于10万元,季收入金额低于30万元的,不需要交增值税,否则,还是需要交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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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代理佣金收入,如果月收入金额低于10万元,季收入金额低于30万元的,不需要交增值税,否则,还是需要交增值税的。
2019-01-29 11:11:38
从2019年开始的新个税,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按劳务费交个税处理。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2018-12-23 22:27:27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5 号)规定: 第 2 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 40%; 第 7 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其他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5 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5 号)第 1 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应该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01-19 10:00:37
你好同学,不需要。 不必自行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规定负责代扣代缴。
2019-10-29 17:36:05
增值税101004.85/1.03×3% 附加税,增值税×12% 个税(101004.88×80%×75%-附加税)×税率-扣除数
2019-10-18 1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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