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公司没有旅店业住宿的经营范围,不能开具宾馆住宿业发票,而现在过户到我公司名下一个房产,之前用作宾馆经营使用,我想委托原先的公司继续经营此宾馆,同时可以给房客开具发票,然后我与这个公司之间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但是我想这个委托经营过程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帐务处理怎样以及双方涉税事项,谢谢!
妩媚的镜子
于2014-09-19 20:55 发布 1005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4-09-19 21:38
委托经营合同不合适吧。委托经营知只是管理者是受托方,既然房子已经划到你公司明下,应该是你们开票吧。如果你们和受托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可以给房客开发票。以上愚见仅供参考。委托经营的会计处理
房子计入固定资产
出租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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