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研发部门领用原材料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如果研发活动领用的是自产产品是属于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吗?有没有政策依据,赐教
妩媚的镜子
于2014-09-19 21:01 发布 2355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4-09-19 21:08
1.研发活动领用原材料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2.研发活动领用自产产品不视同销售,
研发活动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其输出结果来看,一是新产品,二是新技术或者服务,营改增以后都属于增值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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