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2-18 11:20

同学好,新个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4.留言为准-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ROUND(MAX((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5000×当前月份)*{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C13 
 其中C1-C11代表单元格名称,具体内容: 
C1=本纳税年度累计税前工资; 
C2=本纳税年度累计免税收入; 
C3=本纳税年度累计三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C4=本纳税年度累计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最多扣除1000元/月); 
C5=本纳税年度累计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最多扣除400元/月); 
C6=本纳税年度累计大病医疗扣除(最多扣除5000元/月); 
C7=本纳税年度累计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最多扣除1000或1200元/月); 
C8=本纳税年度累计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专项扣除(最多扣除2000元/月); 
C9=本纳税年度累计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 
C10=本纳税年度累计商业健康保险(除特殊情况外扣除200元/月) 
C11=本纳税年度累计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 
C12=其他可扣除项目 
C13=本纳税年度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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