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会,两免企业,一般纳税人。1、购进一批货物,收到专用发票,货物和运输费分别开票,总价1000万。后续要无偿捐赠给红十字基金会。问:该进项能不能用于抵扣?2、基金会对外开具了房屋租赁发票。能不能用上述进项税抵扣租赁的销项税?
沉默的老鼠
于2019-02-20 09:29 发布 1144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02-20 10:07
你好!
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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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抵扣的
2019-02-20 10:07:04
你好,一般纳税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的进项专用发票税额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2019-04-28 16:01:10
已回答
2018-05-09 21:13:28
你好 比如免税、简易计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招待费等这些取得专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要认证后做转出
2019-09-15 11:33:53
2016 36号文件有规定贷款服务,这个抵扣不了增值税的
2023-11-30 17: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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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解答
2019-02-20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