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政府一次性奖励基金,怎么做财务处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么?
🍊昕
于2019-02-25 15:08 发布 104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
2019-02-25 15:09:27
学员你好,
首先判断是不是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活动”带来的收入(如财政拨款),理论上就不应列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2)免税收入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内对特定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给予的税收优惠。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解释】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营改增】(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增值税;(2)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单来说,就是看财政补助有没有明确具体补助某个项目,如果有,一般可以申请为不征税收入,如果没有明确,需要缴纳所得税。
2019-07-14 13:14:06
要交企业所得税
2015-11-11 14:41:27
你好,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如您司收到由科技创新局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符合上述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的,可依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如不符合的,则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申报计征企业所得税。
2020-06-23 17:52:49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020-06-08 1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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