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3-01 12:43

卖房,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 
买房,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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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卖房,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 买房,契税。
2019-03-01 12:43:09
你好!什么拍卖会?有红十字会\民政局开的捐赠票据吗?如有可以直接进"营业外支出",否则作为资产处理
2014-09-21 20:14:13
这个应该是按照从价计征把 你们没有走租赁程序吗
2019-11-19 16:4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2023-02-02 14:30:51
这个固定资产是使用过的吗?抵扣过进项税额吗?您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8-06-11 0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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