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灾害、管理不善引起的丢失和火灾分别是属于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2.是不是所有的正常损失都记入“管理费用”,非正常损失都记入“营业外支出”?
一天一点爱恋
于2019-03-03 15:25 发布 8594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3-03 15:34
您好,学员,非正常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因为今年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非正常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一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虽然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但其损失要记入‘营业外支出’,具体分录如下,
账务处理方法:
1、保管中发生的定额内的合理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2、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毁损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3、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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