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为什么不选择可撤销?
明理的山水
于2019-03-03 20:57 发布 90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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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胁迫本就是不自愿的,而是被迫的,他的效力是无效的,不是可撤销。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才是可撤销。
2019-03-03 20:58:02
你好
胁迫是意思被强制,被诱导或曲从是可撤销
2022-01-14 18:32:56
但是仲裁法里仲裁协议和普通合同不一样,胁迫直接无效
2021-08-30 07:47:53
不可以撤销,但是被胁迫的被背书人是没有票据权利的
2021-08-08 15:38:15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021-08-08 17: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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